年更选手
To 楚姑娘 @楚百辟。 的曹荀
谢谢你跨越一个城市来见我w
看文之前,预警一下,这篇有点虐,我又在瞎写虐文了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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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曹先生,请问您当年真的喜欢过荀先生吗?”问起这段当年的逸闻时,女记者不自觉地捏紧了手里的录音笔,声音微微地发着抖。
曹孟德黑色的眼像旧潭水,毫无波澜。他从容镇定地微笑了一下,然后慢慢地说了一段很长的话:“在你很小的时候,你喜欢洋娃娃,喜欢好看的笔记本,喜欢电视机里的盖世英雄。等你长大一些了,你喜欢百褶裙,喜欢辞藻华丽的书籍,喜欢班上最会打篮球的那个男同学,等你长大之后,你喜欢香水,喜欢口红,喜欢你自己。你说你喜欢的东西,是不是一直在变的?”
女记者眨了眨那双眼妆精致的眸子,她看着曹孟德,迟疑地点了点头。
“喜欢是会变的。”曹孟德这样说着,旧潭水一样的眼睛里,过往纠葛匆促闪过。
他们曾一起建立起这辉煌的商业帝国,可荀文若最终离弃了他。他曾经原谅过许许多多的人,他理解他们的选择,宽宥他们的背叛。可是他独独不能够原谅荀文若。
“就算是我做错了,你也不应该离开我。不然先背弃承诺的人就是你,不是吗?”他记得他当年,是这样跟荀文若说的。
而荀文若,他手执着香槟酒,站在欢宴里,衣香鬓影,妖娆男女。可他好像站在冰原,独自一人,眉眼冷冽。他只说了五个字,他说:“是我就是我。”
他的话决绝得像一把冰刃,戳开血肉之后便融化,冰水也掺进了血肉里,从此再也出不来。
曹孟德便知道了,荀文若为了与他分道扬镳,是什么都不在意了。
那他一样可以不在意,因为他是曹孟德,他是“宁教我负天下人,不教天下人负我。”
喜欢是会变的。
这句话并没有回答那个问题,却又给了媒体任意挥洒的空间。
可女记者还是欲言又止。但曹孟德打断了她,拒绝了她的下一个问题。他自己驱车回家,光线与阴影透过车窗交错着打在他日渐苍老的脸上。他上了电梯,在电梯口第一万零八十九次左转。
他又走错了。
他转身,慢慢走回电梯的右手边,刷卡进门。
他走到窗前,看着对面那间自己险些走错的房子。
那间房子亮着灯,暖黄的光晕落进他眼睛里,让他可以安心地点起一根烟。
烟抽得快,灰烬从指缝间落下。
曹孟德想,今天可以早些睡。
然而他却不经意做了一场旧梦。梦里他举办了一场酒会,人们在酒会里纵情声色,每个人有着自己的春情欢梦。所以那一个如同站在冰原里的人的身影便显得格外突兀,他修长而挺拔,眉梢眼角都是冷静自持。明明长得那么好看,好看过他身侧刚摘下的白色蔷薇,好看过夜空中的一段璀璨星河,可是他却不以为意。他荀文若从来就不知道自己长得有多好看,就如同他从来不知道自己曾负深情。
曹孟德醒了。他看了一眼对面的灯光。
从深夜到破晓,那灯光一直亮着。
即使那间房子已经空无一人。但他不会让那间房子的灯光熄去。
喜欢是会变的,但爱却不会。
只是曹孟德从一开始,就以为他对荀文若只是喜欢而已。
世间事,多得是彼此辜负。
「因你未遵守那深沉的誓言
别人就成了我的朋友
然而每当我与死神面面相对
每当我攀到熟睡之巅
抑或每当我酒醉到亢奋之时
我便会突然面对你的脸庞」
——叶芝